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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关于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委宣传部 烟台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为充分放大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制定以下措施。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文化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挖掘海洋文化、红色文化、海防文化、开埠文化、工业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内涵,弥补短板弱项、放大特色优势,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发展新动能,实现资源向产业转化,提升“文化含金量”“科技含金量”,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消费升级,助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到2026年,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更加明显,产业链条和创新发展生态更加完善,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总体实力持续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30亿元。
1.文化科技。培育“互联网+”新型文化业态。充分利用智能信息技术,推动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新媒体、数字出版、4K/8K电视、VR/AR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支持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加快新闻媒体网络化改造,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技术升级,统筹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通过共享新闻采编平台、共享直播平台、共享新闻大数据,打造“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支持主要媒体新闻客户端探索使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人工智能舆情分析平台,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个性化定制、精准化生产、智能化推送服务于正面宣传。加强技术研发。支持文化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文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文化行业技术标准。鼓励支持相关软件企业开发动漫、数字权益、文化教育等领域高端软件产品,推动数字技术深入赋能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工业设计。营造工业设计发展氛围,持续推动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省长杯”在烟台举办,举办“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设计活动,鼓励开展工业设计高峰论坛、新品发布等行业活动。支持企业、机构院所参加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国内外知名赛事,支持举办明远杯·国际家居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招金银楼杯黄金珠宝首饰设计大赛等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市)
3.影视产业。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影视策划投资、拍摄制作、影视发行及衍生品开发等环节的服务能力,构建影视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打造招远黄金博物馆、金镇景区等10处以上烟台市影视拍摄取景地,打造海阳大秧歌·琵琶岛影视文化旅游基地、烟台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网络视听(短视频)基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产业基地。发掘海洋文化、红色文化、海防文化、开埠文化、工业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融入独特的景观元素,加强与国内外影视、演艺知名企业、机构合作。推进拍摄《戚继光》《预制厨神》等影视剧,推出在全国叫得响的精品力作。年平均引入10个以上影视剧组,拍摄15部影视剧。(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区市)
4.文化演艺。实景演艺。以烟台山朝阳街区、黄渤海新区金沙滩、蓬莱登州古城、三仙山、长岛等为重点,应用元宇宙、数字灯光等新技术,打造常态化演出的楼宇建筑光影秀、行进式沉浸演艺项目,点亮夜烟台。剧场演艺。发挥好烟台大剧院保利院线合作优势,年引进话剧、舞剧等特色精品演出不少于60场次。以国粹剧场、百花剧场为重点,结合节庆及旅游旺季,开展小剧场精品展演,打造引领浪漫时尚新生活、彰显城市艺术活力的新平台。打造舞台剧目。深入落实“齐鲁文艺高峰计划”,新创及打磨提升音乐舞蹈诗《胶东风情画》等10部精品艺术作品;打磨提升《苹果红了》等优秀原创群文作品,新创群众性小戏小剧等群文作品100部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5.文创商品。挖掘文物、非遗内涵,创新研发推出代表性文博文创、非遗文创系列产品,推出“品重烟台”好礼系列。丰富提升鲜美礼、八仙礼、乐玩礼、雅致礼、红妆礼、滋味礼六大系列“仙境烟台”旅游必购品大礼包,引导各区市推出“一区一品”必购礼包。以烟台机场、蓬莱阁等交通枢纽、热门景区为重点,设立“品重烟台”好礼门店,推进各区市设置“一区一店”旅游必购品店。(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6.文博非遗。依托特色突出、条件有利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121处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20余处非遗基地、工坊,在“保护第一”的前提下,打造为文化弘扬传承新阵地、文旅体验新空间、文旅消费新引擎。提升博物馆发展水平,推进栖霞市补齐县级国有综合性博物馆,指导张裕酒文化博物馆、福山区王懿荣纪念馆、牟平区博物馆等按照评估定级标准提升办馆水平。推进长岛北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革命文物“一馆八片”提升展示工程,集中打造胶东地区引领性的党性教育基地、红色研学基地。发挥市非遗文化馆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各地建设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构建市县乡三级非遗场馆体系。打造八仙过海传说、徐福传说、胶东大鼓、渔灯节等海洋非遗集群,海阳大秧歌、长岛渔号、福山雷鼓、蓝关戏、八卦鼓舞等胶东特色民间传统曲艺集群和龙口粉丝、黄金溜槽堆石砌、鲁菜烹饪、莱州草编等传统技艺集群。(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7.文化制造。围绕文化休闲设备制造、乐器与视听设备制造、文具与玩具制造、家纺用品制造等重点领域,培育贯穿重点产业全价值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加速文化装备及文化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融入全球文化制造业分工体系。加强虚拟现实、光学捕捉、影视摄录、高清制播、图像编辑等高端文化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抢抓“互联网+制造业”发展机遇,围绕3D打印、伟德下载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加强文化制造智能化应用领域的技术创新。引导文化制造企业在产品前端设计阶段,以创意手段植入烟台特色文化元素,提升产品外观、材料、包装等的创意设计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8.文化旅游。围绕海洋文化、海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做好挖掘梳理保护转化文章,促进文物、非遗、红色遗址等优秀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景区标准,推进业态、场景、设施、服务等多点提升,蓬莱阁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烟台山朝阳街片区、长岛创建5A级景区。“一区一策”提升10个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国际化高品质度假区集群。蓬莱、金沙滩旅游度假区建设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养马岛、莱山度假区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蓬莱丘山谷创建首个葡萄酒主题的省级旅游度假区。“一岛一品”推进建设长岛国家公园和崆峒岛旅游度假岛、养马岛生态旅游岛,打造“仙境海岸”精品海岛集群。围绕养马岛、崆峒岛、芝罘岛、长岛的近海旅游岛链,以及烟台大连、蓬莱长岛等跨区域重点航线,培育游船游艇游、海洋牧场游、海上运动游等产品,推动“观光看海”向“立体玩海”升级。发展乡村文旅、工业文旅、航天文旅等融合业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9.广告创意。加快推动广告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广告新模式、新场景项目建设与应用,支持传统媒体创新广告营销模式,培育1-2个数字广告标杆企业。做强做优广告创意产业园区。支持烟台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培育引进新技术新业态广告企业,以数字创新项目为引领,完善园区广告产业链条,推动广告营销与文化创意、数字传媒、影视动漫、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业态融合协同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凸显特色,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市级广告创意产业园区。持续促进公益广告繁荣发展。探索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常态化举办广告创新创意大赛,鼓励引导高校、媒体、企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广告研究、创作、发布,打造公益广告创作、征集、共享、展示和管理评价一体化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区市)
10.工艺美术。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发掘和保护,推动工艺美术产品特色化、个性化、品牌化发展。提升设计理念和文化内涵,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实现由高产、高耗、低附加值的传统制造业向时尚、环保、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造业”转型。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工艺美术转型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引导毛笔、绒绣、草编、石雕、玉雕、面塑、金银工艺、玻璃工艺、剪纸等企业开展技艺创新、产品创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根据产品细分和个性化定制市场需求,开展艺术衍生品生产研发,推动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产生活。围绕面塑、制笔、草编、绒绣等区域特色门类,打造一批工艺美术名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轻工联社、各区市)
11.印刷包装。大力促进印刷包装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研发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材料,鼓励采用环保工艺技术。推动印刷包装业从传统的加工服务型向综合创意与设计服务型升级,鼓励以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建立设计、制造、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机制,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推广集协同制造、虚拟制造及网络化制造等为一体的先进制造模式,构造智能生态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市)
12.园区基地升级。推进1861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芝罘爱设计文创产业园、黄渤海新区亚东柒号文创园、福山文化创意国际产业园、龙口喜乐文创园、胶东枫情文创园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差异化、特色化、集聚化、规模化,打造成为政策集成、企业集聚、产业集中、引领发展的文化产业先行区。培强做大1861产业园,高效配置资源,持续深化招大引强,构建游戏动漫、娱乐仿真、虚拟制造、产品设计、数字广告等领域的软硬件产业链条,打造文化产业园区的龙头示范区。提升蓬莱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烟台翰林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山东新文萃美术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管乐器制造有限公司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祥源文化产业园等争创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13.雁阵集群引领。壮大莱山创意设计雁阵形产业集群,以创意设计服务为引擎,以数字经济为核心,以“文化创意+”为着力点,推动文化创意与工业设计、科技创新、装备制造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引领产业链向两端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培育一批“独角兽”“准独角兽”“瞪羚”“单项冠军”国家级“小巨人”等高成长性企业,构建头雁带动、梯次发展的“3+N”产业集群体系。(责任单位:莱山区)
14.示范品牌创建。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版权示范园区(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优秀革命文物保护工程、红色文化特色村、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A级景区、文旅名镇、景区化村庄等省级以上示范品牌,形成“群星璀璨”的局面,推动文化产业提档升级。争取每年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品牌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区市)
15.项目建设招引。加快推进芝罘仙境朝阳所城、崆峒胜境、登州古城、莱阳白垩盛世数字文旅城、养马岛音乐营地等20个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烟台新地标,促进文旅目的地吸引物迭代升级。突出特色资源优势,策划重点招商项目,更新重点招商项目库。高质量举办文旅产业链招商大会,以全国文化企业30强、旅游20强、文旅领军企业为重点邀请投资商来烟考察洽谈。突出文旅综合体、文化创意、海上旅游、海岛旅游、康养休闲等重点领域,面向保利文化集团、曲江文化集团、祥源控股集团、锦上添花集团等重点目标企业,走出去与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靶向”招引,争取每年新签约项目15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16.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以烟台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烟台文旅云平台为基础,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烟台文旅云”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微程之家“烟台文旅产业数字化集群平台”建设,采用“SaaS+云计算+大数据+去中心化+社交电商”的文旅产业互联网+供应链的新商业模式,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主导的数字化文旅生态共同体。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智慧化升级,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全面推广在线预订、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应用,提升游客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17.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鼓励支持省、市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及产业园区,构建面向工业设计、数字媒体、广告创意等领域的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类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山东省创新券政策,对文化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18.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工业设计、智能制造、数字媒体等领域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促进创新要素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探索开展文化科技成果网上交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19.活动引流。按照联通四季、贯穿全年、主客共享、覆盖全域的原则,策划举办系列文旅活动,营造持续不断、高潮迭起的浓厚氛围。常态化举办国际海岸生活季等品牌活动,创新举办养马岛音乐节、梧桐音乐艺术季等时尚活动,办好大樱桃节、苹果节、八仙过海旅游节等特色活动,彰显烟台山海胜景、悠久历史、丰饶物产、鲜美生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0.文旅“七进”。成立“文旅七进”工作小组,统筹全系统资源力量,推进烟台文旅进高铁、进场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打造场景丰富、特色鲜明的烟台文旅新载体,多渠道、立体化展示烟台文化魅力,让市民、游客处处触摸烟台文化,时时感受城市温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1.文化交流合作。市内,以“仙境烟台+”市县一体文旅品牌体系为引领,推进各区市资源整合、线路串联、一体营销、抱团宣传,实现同频共振、全域精彩。市外,聚焦胶东圈、东三省、沿黄区域、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日韩、东南亚、港澳台、俄罗斯等重点客源地,“一地一策”开展城市营销推介,2024年重点加强与大连市合作,促进两地线路串联、宣传共推、客源互送,叫响烟台大连跨海同城游品牌。面向东北三省开展“乡情烟台·寻根之旅”,邀请烟台籍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高端人才担任“烟台寻根大使”,开展“公众推介+旅行商座谈”“沉浸式公众推介+人才招引”联合推介,策划“寻根之旅”主题线路产品,以“寻根之旅”为纽带,促进两地多领域、深层次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22.加强政策支持。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0〕39号)、《关于印发加快文旅融合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烟政办发〔2023〕16号)规定,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景区、4A级景区给予奖励。鼓励文化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普惠性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育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文化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市)
23.加强人才保障。加强与知名智库、国内外重点院校、研究机构及国际旅游机构合作,建立烟台文化和旅游高端智库。实施“招才引智”计划,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工作平台和举办高级研修项目。鼓励高校加强文化和旅游类学科与专业建设,支持文化和旅游类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用好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发放“惠才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市)
24.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重点文旅企业“客户库”“项目库”,开发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大对中小微文化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深化金融管家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